#因保護傘有突發事件,部份商品暫時停止發售,貨品並暫停寄送服務,直至另行通知,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Terms and Conditions 條款及細則

1. 條款和條件——這些條款和條件代表雙方的最終和完整的協議,任何條款或條件以任何方式修改或更改本文所述條款對本公司具有約束力,除非由本公司的高級人員或其他授權人員以書面形式簽署並批准。在收到訂單票據、發貨要求或類似形式檔後,若其中或發貨要任何條款的更改包含與本條款有關或與本條款有衝突的列印條款及條件時,本公司發貨時不得更改所有條款的修訂。如果任何條款或條目被具有管轄權的法院宣告無效,該聲明或控權不影響本文所載任何其他條款或條目的有效性。

2. 接受訂單——所有訂單均需經過公司授權人員的書面價格核實,除非以書面形式指定某段時期內不需經過驗證。沒有書面價格驗證的貨物發貨後不構成接受訂單之價格。

3. 替代品——本公司有權使用外觀、品質或功能類似的替代產品,恕不另行通知。買家如若不接受替代,必須明確聲明:買家要求報價時,或下單時未要求報價時,均不接受替代。

4. 價格——此處的價格包含所有運輸費用在內,有效期為10天,除非在特定期限內,本公司高級主管或其他授權人員制定並核實書面報價或書面銷售價。如果本公司以書面形式撤銷價格,並在本公司收到書面報價之前將書面撤銷郵寄給買方,特定期間的價格可由本公司撤銷。所有價格和交貨皆為離岸價。如果售價低於政府規定價,本公司有權取消訂單。

5. 運輸——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本公司可自行選擇物流和航空。在這兩種情況下,本公司對因其選擇而造成的任何延誤和過度運輸費用概不負責。

6. 包裝——除非另有規定,否則本公司將僅遵從所選物流的最低包裝標準。買方要求的所有特殊包裝產生的費用由買方承擔。買方購買特殊設備產生的包裝和裝運費由買方承擔。

7. 付款條款——折扣僅適用於材料的開票價值(不包括稅費或運費)。如果買方的財務狀況有必要由本公司確定,本公司有權要求預付款項或保證貨物安全。如果買方未按本協議或任何抵押協議的要求付款,或未能遵守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本公司(除可要求補救,還)可自行選擇取消訂單的未付款部分。買方須對所有未付款帳戶負責。

8. 稅費和進出口許可證——價格不包括稅收。除非買方提供稅務機關可接受的有效豁免證明書或本公司被法律禁止從買方收取稅款, 否則稅費由買方支付。進口或出口許可證將由買方擔保。

9. 所有權及損失風險——向承運人交付貨物的所有權和損失風險應構成對買方的交貨, 此後損失或損害的風險應轉嫁給買方。買方對運輸或交貨期間產生損害的任何索賠應直接向承運人提出。買方對本公司在交付承運人之前所發生的短缺或損壞的任何索賠, 必須在收到貨物後五 (5) 天內提出, 並附有承運人簽署的原運輸匯票, 注明承運人是在索賠條件下收到本公司的貨物。儘管買方有損失的風險, 但本合同所售貨物的所有權和佔有權應保留在本公司, 直至所有付款以現金支付,, 包括以票據或其他方式證明的止損付款、利息、附加費和律師費, 並且買方同意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來完善和維護本公司的權利和所有權。

10. 退貨——如閣下於本公司購買的商品於7天內 (以收貨日起計算) 發現品牌或款式錯誤時,可與我們聯絡。我們十分樂意以相同的運送及交收方法為閣下更換貨品,並承擔其所有運費。若遇到產品缺貨時,我們會於30天內退回與產品相等的金額。所有推廣或優惠期內購買的貨品、郵費或任何免費贈品、試用裝禮品和非品質問題的貨品均不設退換。如商品存在品質問題,請於收貨後14天內與我們聯絡,我們會送回廠商驗證,經確認後,我們會於30天內提供退貨服務。一張訂單只可進行一次換貨。 

11. 不可抗力——本公司不承擔由不可抗力造成或促使違約的責任。不可抗力指買方行為,民事或軍事當局的行為,如對工資和價格的控制;火災;戰爭暴亂;運輸延誤;缺乏或無法獲得原材料(包括能源)、部件、勞力、燃料或供給;或其他超出本年公司合理控制的其他情況,無論是否與前述相似。如果某些數量收到影響,其他則未受影響,受影響的部分應在不需承擔任何責任的情況下予以消除,但該協議仍不受影響。本公司可在因上述原因造成短缺的任何時期以公司認為公平、合理的任何方式分配各用戶之間的原料供應。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不承擔因任何原因造成的任何延誤而產生的特殊或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

12. 合理的律師費——在為收回價款或任何未付的餘額或是因買方違反了本合同中任一條款而提起的訴訟或其他訴訟程式中,買方除了須向本公司賠償法律判定的任何損失外,還須支付合理的律師費及托收費。

13. 免責聲明——本公司接受訂單後,買方使用產品,無論是單獨使用還是與其他產品結合使用時造成的任何傷害或損害,本公司概不負責。除非買方在收到貨物後五 (5) 天內提出索賠, 並附上承運人簽署的原運輸匯票, 注明承運人在索賠條件下收到本公司的貨物, 否則本公司對重量或數量上的差錯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這種及時索賠由買方提出的, 而且本公司認定索賠有效, 我們公司可能履行其責任, 無論是航運的數量, 以彌補不足, 或在我們公司的選擇, 貸記買方與發票價格的缺陷。本公司將會通過補足數量或是按照公司的意願,以發票價退款補償履行責任。

14. 保證——本公司出售的所有商品買方均可放心,材料或是工藝上都不存在問題,符合行業標準。上述保證不可轉讓,可替代並排除本文未明確規定的所有其他保證,無論法律實施過程中是否明示或暗示過,或兩者都不存在的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任何對可售性或適用性的隱含保證。本公司的任何代理人、職員或代表均無權約束公司對貨物的任何陳述、確認或保證。任何此類聲明、確認或保證不得視為此協議的一部分,不可執行。您有30天的時間來決定某件物品是否適合您,如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貨後30天內聯系我們。
由於產品使用不當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本公司將不承擔上述保證責任。本公司對貨物的設計不承擔任何責任,對此類設計不作任何保證。此保證代替並排除所有其他明示,暗示或法定保證,包括對可售性或適用性的隱含保證。

15. 賠償責任和責任限制——本公司不對因銷售、處理或使用貨物或任何其他與此有關的原因而直接或間接產生的附帶或間接損失、損害或費用承擔責任。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的責任,包括對因違反擔保或因疏忽而產生索賠的責任,僅限於更換不符合本協議的貨物、償還買方或給買方同等金額的優惠、修理或安排貨物的修理,具體方式由本公司決定。如果本公司要求退回貨物,貨物將按照本公司的指示重新交付給本公司。本款所包含的補救責任構成買方對本公司違約的唯一追索權,不論是否有擔保。只要本公司誠懇地努力糾正任何違約行為,本協議規定的補救責任將被視為完成。

16. 選擇——買方表示, 本合同所售貨物適合其實際或預期用途, 買方不依賴本公司在選擇合適的貨物或材料或設計合適的貨物和材料方面的技能或判斷。買方表示將按照現行所有適用的政府要求使用、安裝貨物。買方將捍衛、保證本公司、公司繼承人及下屬公司因實際或指控的索賠,或本公司因使用本協議所交付貨物或與之相關的原因違反聯邦、州或當地法律法規的任何行為做出的處罰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得到賠償,保護本公司、公司繼承人及下屬 公司產生如上費用。為完成。

17. 一般事項——本公司鄭重聲明,以下交付的所有貨物都將根據1939年“公平勞工標準法”(修訂本)的要求生產。

18. 電子郵件和短訊——當您在我們的網站上註冊並同意接收營銷訊息時,我們能夠向您發送我們的新品及促銷電子郵件和短訊。如果您不想再收到營銷訊息,您可以在任意一封電子郵件中隨時取消訂閱。有關詳情,請參閱我們的隱私政策

請注意: 我們公司不接受任何1年或1年前購買的訂單的相關請求。